察哈尔文化研究中心职能
为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自觉肩负起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责任,深入挖掘察哈尔文化资源,组建研发团队,培养研究骨干,进一步整合人才资源和搭建研发平台的现实需求,察右后旗作为察哈尔文化的主要发祥地和承载传承的核心地区,特成立察哈尔文化研究中心,积极探索察哈尔文化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文化价值,逐步将其发展壮大为全国察哈尔文化研究研发中心、资源管理中心、人才集散中心,把察右后旗打造成为“中国·察哈尔文化研究开发保护基地”和“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基地”,进而对区域经济、社会、文化、旅游的发展起到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为了便于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资源优化整合,察哈尔文化研究中心与察哈尔文化博物馆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个牌子。
一、宗旨
察哈尔文化研究中心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坚持“立足学术、服务社会、创新机制、繁荣文化”的原则,秉承“挖掘研究、抢救保护、传承弘扬、创新发展”的宗旨,以开发察哈尔历史文化资源为己任,致力于察哈尔文化研究和察哈尔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打造具有地区民族特色的文化品牌,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实现文化强区战略发挥积极作用。
二、业务范围
(一)研发察哈尔历史文化。积极开展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以及有计划的专题研究。组织挖掘、研究、整理察哈尔历史文化遗产;建立察哈尔部八百余年历史所蕴含的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民族文化资料库。编辑、编译、出版、发行各类察哈尔文化研究论著、史料、文献资料、实物资料、口碑资料及各种研究成果,开展古籍整理工作。
(二)保护察哈尔历史文化遗产。助推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开发工作,建立多重有效的联动服务机制,组织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培养本地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三)推动民族优秀文化传播。举办各类学术理论研讨和民族团结、社科普及活动,组织开展察哈尔文化展博活动,举办学术讲座、研讨会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创办宣传平台,加强同媒体间的交流与合作。
(四)开展察哈尔文化交流活动。立足察哈尔区域,面向全国、面向世界,联合区内外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学术团体,同国内外政府组织、社团组织、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开展合作交流。
(五)加强察哈尔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组建一支既有创新精神又有研究实力的察哈尔文化研发队伍,重视对学术研究骨干的培养,建设成为察哈尔文化学术研究中心。
(六)推进察哈尔文化理论体系建设。建立察哈尔文化科研基地,组织开展察哈尔文化科研课题研究,承接、委托科研课题,充分发挥察哈尔文化研究中心的平台作用,面向社会提供服务。
(七)推动察哈尔文化阵地建设。健全察哈尔文化研究中心的社会服务功能,完善察哈尔文化研究、展示、宣传平台和教育、科研、传承阵地建设,扩大察哈尔文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八)促进察哈尔文化科研成果转化。推动民族文化研究成果转化,助推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产业开发,助力民族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
(九)指导民族民俗礼仪行业行为。规范民族民俗礼仪,助推民族礼仪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对相关行业及从业人员资质评估、认证和相关评比、奖励、命名活动。
(十)发挥智库作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以建设政府决策咨询智库为切入点,以服务科学决策为宗旨,以政策咨询研究为重点,创新思路、搭建平台,为政府提供决策服务,承接政府及政府部门委托的社会公共服务项目。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察哈尔文化研究中心主任1名(兼),副主任1名(专职),外聘专家,组建专家委员会,招聘研究人员,内设机构设科研管理部、宣传信息部、办公室。
察哈尔文化研究中心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