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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剧,是内蒙古自治区的民族文化品牌——浅析蒙古剧传承和发展


编者按:达·毕力格图,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戏剧家协会原常务副主席、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中国少数民族戏剧学会会员、内蒙古戏剧家协会会员、内蒙古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内蒙古自治区蒙古剧创作研究工作委员会委员。

研究成果:蒙汉文报刊上共发表二百余篇戏剧论文和文艺评论,出版戏剧理论专著《编剧之技巧》、散文纪实文学集《蜘蛛·蜘蛛网·我》、论文集《草原艺海拾珍珠——达·毕力格图文论选》,2011年主编《小型蒙古剧剧本选》,创作蒙古剧《驼乡新传》《宝德尔石林传说》《巍巍阿拉山》《忠勇察哈尔》(与人合著)《巴图查干情缘》(与人合著)和广播剧《哈达呈祥的草原》《察哈尔婚礼》,四集电视剧《“疯子”沙格德尔》等。

多年来,致力于戏剧创作、戏剧理论和文艺评论等方面的科研与实践,创作的戏剧作品时代气息强烈、民族风格浓郁、地域特色鲜明,为蒙古剧的发展开拓了广阔领域,充分展示了中国少数民族戏剧艺术的独特风采与强大生命力,在推动少数民族文艺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社科普及


一、蒙古剧的萌芽期——古代蒙古剧

当蒙古族的祖先从深山老林走向辽阔无垠的草原,蒙古社会从原始经济向游牧经济过渡时,蒙古族的民族戏剧——蒙古剧的萌芽破土而出了。蒙古剧的发展,不仅走过不同阶段和不同形式,而且在宫廷和民间两种不同层次和不同范围分别发展的基础上合二为一,最后形成当代概念的蒙古剧。蒙古族游牧经济的特性,决定了蒙古剧的表演形式。蒙古族与农耕和工业民族不同,自形成以来,主要从事牧业经济,其鲜明特点是以家庭为单位逐水草而牧,一年四季东搬西迁居无定所。在这种特殊生活环境中,起初不可能出现现代概念的戏剧形式。但是,戏剧作为综合艺术,具有很强的弹性、灵性和包容性,跟随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变化而变化,以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的陌生面孔出现,来适应和贴近当时的特定生活环境、特定社会氛围,逐渐形成,发展为一种独特的戏剧样式。当然,蒙古剧的形成自然离不开母体——民族民间艺术。古近代蒙古剧,是在A、B两条线上并驾齐驱,共同发展的。

A线:民间娱乐——蒙古包戏剧

陶力(英雄史诗),是蒙古族古老的戏剧艺术形式。陶力的表演形式就是表演者弹奏陶布朝尔或马头琴自唱自演。有意思的是,陶力其在演唱之前要举行一个简单的演唱仪式。碧如要演唱陶力《阿拉泰山》,就要说一段阿拉泰山赞词,祈求阿拉泰山的山神允许演唱《阿拉泰山》。这与藏戏的开场仪式十分相似。陶力的主要特点是以说唱形式描绘故事情节,塑造人物形象。

胡仁乌力格尔(说书),是在陶力影响下发展而来的蒙古族近代戏剧艺术品种。胡仁乌力格尔比起陶力更加丰富、细腻,虽然还是以自拉自唱为主要表现形式,但是说唱结合、演奏统一,乌力格奇运用表情、动作、音乐的变调、声音的变化等技巧,扮演数名不同角色,把人物的内心世界、外部动作等描绘的活灵活现。

叙事民歌,蒙古族叙事民歌的突出特点是她极强的戏剧性。情节、人物、冲突,特别是歌词和音乐的戏剧性,使人不得不联想到歌剧或戏曲。《北京喇嘛》《诺力格尔玛》《达那巴拉》《桑吉德玛》等具有代表性叙事民歌的绝大部分均与爱情有关,其情感性和多角人物关系,具备了较强的刻画和表现人物内心世界的歌剧化功能。更为重要的是,叙事民歌具备了戏剧舞台的表演性。

陶力、胡仁乌力格尔和叙事民歌,虽然在技巧、时空、道具、设备、观众等诸多方面都有局限和不足,但是这个“局限”和“不足”恰恰适应和符合了当时蒙古族以家庭为单位的游牧文化环境,形成了以“草原艺术”为特点的“蒙古包戏剧”——蒙古剧。

B线:贵族娱乐——宫廷戏剧

博(亦称萨满),起初不属于宗教,而是长生天与成吉思汗之间的使者。每当成吉思汗举行重大活动或出征时,都要举行仪式,请长生天赐教出师有利或不利。由于人与神不能够直接沟通,就需要一个中间环节,这个中间环节就是博。长生天与博的对话方式也与人不同,长生天用意念控制住博的大脑,使其进入疯癫状态,无意识地接受其旨意。显然,这不是戏剧,但是却自然而然形成戏剧性,又唱又跳又诵的表演形式,无意间为蒙古剧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征战间隙,成吉思汗经常举行宫宴,以此消除战争所带来的疲劳、不快和痛苦。宫宴中,歌舞外戏剧是不可或缺的娱乐内容。十七世纪蒙古历史学家罗卜桑丹津在他写的《黄金史》中记载,在一次宫廷宴会上,成吉思汗酒酣甚乐,命手下两名大将阿尔玛寨·萨尔塔忽勒和兀良哈台·哲勒蔑分别扮演河中小鱼和天山的海清,彼此相辩,谐谑取乐。

二、蒙古剧的发展期——近代蒙古剧

到了清朝后期,随着清政府阻止汉人进入蒙古地区的封禁政策的松动,原来在各个边口做生意的旅蒙商进入蒙古各地流动经商,不仅活跃了蒙古地区的商业活动,而且促进了城镇发展。适应社会的变迁,接壤内地的部分蒙古族开始定居,并从事农业。这些客观因素,催促民族戏剧艺术不得不与之相适应,蒙古剧便旧貌换新颜形成了游牧、定居双重性相结合的过渡期剧种。其代表剧目:

1、《呼图克沁》

大清王朝嘉庆、道光年间,在内蒙古昭乌达盟敖汉旗一带出现的家喻户晓的《呼图克沁》(又称“浩德格沁”),是蒙古语译音,意为送子或降幅。从其所表现内容分析,“呼图克沁”是准确的名称,虽有诙谐、幽默之内容,但孙悟空、猪八戒等角色是后来才加进去的,不可能以“浩德格沁”(丑角)命名。《呼》剧是春节期间表演的具有“礼仪”性的剧目。《呼》剧有固定角色,表演者头戴面具,载歌载舞,唱白相间,合辙押韵、程式固定。《呼》剧人物与《米拉·查玛》中的白、黑老头如出一辙,据《中国戏曲志·内蒙古卷》记载,早期表演《呼图克沁》的有些艺人也曾跳过“查玛”的还俗喇嘛。还记载,“多处采用古代英雄史诗(即陶力)中的表现手法”。由此看,《呼》剧是蒙古族贵族戏剧和民间戏剧相融合的结晶。

2、《萨仁呼呼传说》

拉布杰活佛创作的《萨仁呼呼传说》,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主要在喀尔喀戈壁莫日根王旗哈莫尔庙、查干陶劳盖庙和内蒙古察哈尔一带较有影响。以宣传佛教为中心内容的《萨》剧,融合了赞词、颂词、婚宴、游戏、民间舞蹈、叙事民歌等蒙古族传统艺术和民俗风情,表演风格与《呼》剧基本相同。主要是道白、歌唱、舞蹈三者有机结合,以歌舞表演故事。所不同的是该戏属于超大型剧目,像电视连续剧一样,可连续演出六、七十天,还可巡回演出。牧民亲切地称之为"移动剧场"。

3、《达那巴拉》和《黄花鹿》

20世纪30年代,在漠南东中部流行叙事民歌改编的小型蒙古剧。这与蒙古包戏剧——传统叙事民歌不同,不仅有角色扮演故事内容,而且有演出场地。由哲里木盟、察哈尔盟的蒙古族学生创作演出的典型剧目有《达那巴拉》《金珠尔》《黄花鹿》《诺丽格尔玛》等。

这一时期蒙古剧的主要特点是宫廷戏剧和民间戏剧相融合, “蒙古包戏剧”走向了“城市化戏剧”。古、近代蒙古剧虽然以各种互不相同的面目出现,却戏剧本质未变、剧种性质未变,而且为不同时期的蒙古族观众奉献出了只有剧种才能提供的独特精神食粮,并为当代蒙古剧的诞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蒙古剧的形成期——当代蒙古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1978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和文艺方针的指引下,蒙古剧才真正获得了艺术生命,走向形成、发展、成熟的道路。

20世纪40年代后期至60年代,《血案》《慰问袋》《达那巴拉》《拐棍》《赛乌素沟畔》《扇子骨的秘密》《汉城烽火》《诺丽格尔玛》《人畜两旺》《黎明前》(又名《森吉德玛》)等,是当时蒙古剧的代表性剧目,主要表现内蒙古人民翻身得解放,当家做主的喜悦心情,控诉旧社会、歌颂新社会。

 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蒙古剧创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这时蒙古剧得到了中国剧协、文化部、中国少数民族戏剧学会等权威部门的认可,并被正式命名为少数民族剧种,是中华民族三百多个戏曲剧种之一。

上世纪八十、九十年代创作的《安代传奇》《沙格德尔》《蒙根阿依嘎》《满都海斯琴》等代表作各具特色,不仅对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起到积极作用,荣获多项国家和自治区级奖项,而且作为独立剧种为中华民族戏曲宝库增添了一颗耀眼的新星,从而奠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文化品牌的不二地位。

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蒙古剧也越来越成熟。从2011年开始,内蒙古戏剧家协会在内蒙古党委宣传部和内蒙古文联直接领导下,把蒙古剧的创作演出作为重中之重,开展了“蒙古剧振兴工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011年至2017年,由内蒙古戏剧家协会组织、策划、辅导的蒙古剧《巴丹吉林传说》《黑缎子坎肩》《忠勇察哈尔》《驼乡新传》《巴图查干情缘》《乌日苏勒图》《阿拉腾鸿达嘎》等剧目分别获得第十一、十二、十三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优秀剧目奖、全区“五个一工程”奖和“萨日纳”奖、首届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戏剧节蒙古剧展演优秀剧目奖、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戏剧会演优秀剧目奖、乌兰巴托“格根木扎—12、13”国际蒙语戏剧节优秀剧目奖等多项大奖。

近几年蒙古剧发展迅速,不仅覆盖了全区,甚至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有了较大影响。同时,在不断实践、不断磨炼、不断提升中走向成熟、走向完善。前几年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在全区范围都找不到一台入选的蒙古剧,然而近两年却为入选草原文化节各地出现了你争我抢的竞争局面。这是可喜的现象,说明蒙古剧走上发展、走向繁荣。不过,也出现了新问题。为了竞争,各种剧目均以蒙古剧自居,混淆剧种界限,模糊观众视听。目前,有必要界定蒙古剧的定位,为其表演形式总结出规范,使蒙古剧在规定框架内健康发展。

蒙古剧是蒙古民族在其所生存的特定环境中,在传统民族艺术的基础上,以固有的民族思维方式、鲜明的民族个性特点和欣赏习惯创作出来的蒙古族戏剧剧种。那么,蒙古剧的表演形式应该是什么样子呢?“水有源,树有根”。要研究蒙古剧的表演形式,必须从其根源去寻找胚胎。任何艺术门类都有其形成和发展的“源”和“根”——母体。这是普遍规律。蒙古剧的母体就是蒙古族真实生活的反映——民族民间传统艺术。因为,艺术种类,都是根据某个具体民族的审美需求而产生和形成的。审美需求,又取决于该民族所生活的经济基础、生活方式、欣赏习惯等。因此,笔者认为,对于古代蒙古剧的表演形式,不能够用惯性思维去研究,而是应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去进行分析。首先要从蒙古剧的母体,即蒙古族民族民间传统艺术入手,不仅要研究历史记载、主客观原因、艺术的普遍性,更要对民族艺术自身的发展规律、蒙古剧形成和发展的可能性及可能出现的表现形式等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研究,这样也许更科学。

纵观当代蒙古剧的表演形式,以上提到的剧目不仅继承并发展传统民族民间歌舞、曲艺的表现技巧,而且歌唱、道白、舞蹈和表演有机融合,形成了独特的蒙古剧表演风格。随着剧情的发展、矛盾冲突的激化,人物表演从歌到白再到舞,步步深入、渐渐升级,展示了人物喜怒哀乐的内心世界,同时形成了独特的“唱、念、作、舞”的表演风格和音乐唱腔。这些蒙古剧的出台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从蒙古剧的历史进程看,蒙古剧与中华民族传统戏剧一脉相承,不仅以“歌舞演故事”,而且增加新的表演元素,运用一切能够利用的舞台表现手段,把戏剧艺术功能拓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使蒙古剧创作上了新台阶。从艺术发展的趋向分析,这些蒙古剧具有创新意识和示范作用。剧目根据人物塑造和剧情展现,灵活运用歌白舞,该歌时歌之,该白时白之,该舞时舞之,均为人物塑造和剧情发展服务,歌白舞形成了蒙古剧不可或缺的表演手段,为蒙古剧表演程式的完善提供了科学依据和示范性作用。

2014年在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举行的“全区新创蒙古剧会演暨理论研讨会”上经过观摩和研讨,关于蒙古剧的表演形式与会者基本形成了统一的认识。那就是蒙古剧应在其民族民间歌舞的基础上进行创建。来自中国少数民族戏剧学会等相关研究机构的专家强调,少数民族戏剧剧种的基础就是传统民族民间艺术。2015年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戏剧会演的蒙古剧《驼乡新传》座谈会和2016年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的《巴图查干情缘》座谈会上专家们再次强调“蒙古剧应把握两个方向,即‘以歌舞演故事’和本民族艺术风格”,并充分肯定了这两部蒙古剧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对《驼乡新传》的表演形式专家们认为,具有童话般的色彩和散文诗的风格,以歌舞衬托和演绎故事情节,民族特点非常浓郁,走在了时代的前列。《巴图查干情缘》座谈会上专家们更加明确和细化了上述观点。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中国戏曲学院等中国高级别研究和教学部门的专家认为,“蒙古剧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不需要那么多束缚,可以按照符合我们时代的审美要求去创作自己的戏剧样式。这出戏在音乐上吸收蒙古族民间音乐,酣畅淋漓的舞蹈充分展现剧情,紧紧抓住蒙古族风格,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看似剧情简单,却内容丰富、完整,有着明确的文化追求,又运用了很多现代元素,为蒙古剧作出了典范,也为中国戏曲的未来走向起到了先头兵的作用”。

显然,专家们的点评说明了以下关键性问题:首先蒙古剧是戏剧而不是歌舞。蒙古剧必须具有起伏跌宕、感人肺腑的故事情节和刻画活灵活现的人物形象。抽象的剧情、模糊的人物构不成一台完整的蒙古剧。其次蒙古剧的表演要从本民族的特点出发,灵活而科学地规范表演形式。与戏曲相同,“歌”在蒙古剧中占主导地位,然后是“白(念)”和“舞”。“歌白舞”共同体现“做”——表演。一目了然,蒙古剧与戏曲一脉相承。当然,表演风格有区别。我认为,蒙古剧的“唱、念、做、舞”不能形成固定模式。任何事物只要被固定、只要被模式,就停止发展,最后必将被社会所淘汰。从这个角度讲,着眼未来,跟随并适应社会发展而发展,才是蒙古剧永葆青春、繁荣昌盛的关键、重点和落脚点。人类社会在不断地发展和变化。如果艺术不能够与社会生活相适应,不能够与社会发展同步伐,必将被青年观众所遗弃,成为历史的遗迹。譬如,中国传统戏曲一些古老剧种的程式化已经过时,其表演程式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不能够与时代同步,特别是不能够得到青年观众的认可。为避免重蹈其覆辙,蒙古剧应该以蒙古族民间歌舞,曲艺的音乐旋律和表现特点为表演风格形成剧种主体,紧跟社会发展步伐,形成独具特色的民族剧种。

如果这一主张能够站得住脚,《黑缎子坎肩》《驼乡新传》《巴图查干情缘》三部剧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作用。《黑缎子坎肩》《驼乡新传》《巴图查干情缘》三部剧故事情节完整,人物塑造丰满,突出特点是以歌白舞的有机融合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蒙古族民俗风情等地域独特风韵,较完美地体现了蒙古剧的规范化。唱、念、做、舞,以浓郁的传统民族民间表演风格为基石,完全彻底的为人物塑造,为剧情展现所服务。特别是音乐创作,在传统民歌、乌力格尔、好来宝的基础上创新、突破,形成了具有剧种特色的音乐唱腔,突出表现了草原特色、草原风格、草原气派,加之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民俗风情等独特地域风韵,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蒙古剧风格。可以肯定,这一表演形式,正是蒙古剧形成并成熟,且走向未来的正确道路。

目前,创作、提升蒙古剧的有生力量在基层。基层乌兰牧骑的“一专多能”能够与蒙古剧的“唱念做舞”相互对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蒙古剧对演员的表演要求比较高,主要演员必须能演唱、会舞蹈,更擅长表演。乌兰牧骑演员的“一专多能”能够完成蒙古剧对演员的这一特殊要求,同时,蒙古剧丰富多彩的内容和形式为乌兰牧骑注入新鲜血液,避免乌兰牧骑节目雷同化的趋势,为乌兰牧骑今后的发展开辟了一片新天地。因蒙古剧的基本观众在各旗县和农村牧区,有故事、有情节、有鲜活人物形象的蒙古剧越来越受到基层观众的欢迎。这是时代的更新需求、观众的审美需求、更是蒙古剧自身的发展需求。事实证明,蒙古剧与乌兰牧骑的结合,会使蒙古剧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戏剧样式,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满足农牧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在“全区新创蒙古剧会演暨理论研讨会”时,剧场爆满,连走廊里都站满观众的情景,充分说明蒙古剧的群众基础和艺术魅力。历史验证,蒙古剧和乌兰牧骑的结合,将进一步促进蒙古剧的成熟与发展,使其成为我区民族文化品牌,走出内蒙古、走出中国、走向世界,为自治区、为国家赢得更多更大荣誉。《黑缎子坎肩》、《驼乡新传》两部蒙古剧连续两年参加在蒙古国乌兰巴托市举行的“‘格根木扎’国际蒙古语戏剧节”,荣获多项大奖,不但证明了乌兰牧骑能够承担排演蒙古剧的重任,也为蒙古剧走向更广阔的天地,探索了路径、奠定了基础。

目前,蒙古剧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引领蒙古剧向健康的、科学的、正确的方向发展,是建设蒙古剧的关键所在。建设蒙古剧困难不少,但看到的希望更大。2017年首届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戏剧节宣布,此节将根据创作情况继续举办;文化部将把蒙古剧列入地方戏曲名录;全国政协调研组肯定了蒙古剧的存在价值,将指使相关部门为蒙古剧的传承和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内蒙古戏剧家协会在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先后建立了“内蒙古自治区蒙古剧创作实践基地”,对蒙古剧创作进行培训和辅导等。蒙古剧走过了实践、积累、再实践的过程,现在有必要总结经验、规范剧目,进行剧种定位。这是蒙古剧成熟和完善的前提。我们应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总结和吸取蒙古剧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弊病,从更深层次的理论高度引领和指导蒙古剧的发展,最后实现蒙古剧的繁荣昌盛。


文章来源:2017“察哈尔文化·乌兰察布论坛”论文集

编辑/吴晓倩

审核/都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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