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文化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和
征集工作流程
一、察哈尔文化博物馆收集藏品标准:
(一)有关“察哈尔”的文物
1.能够反映察哈尔部的历史变迁、文化渊源、生态环境、生活风俗等各方面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各类可移动文物等;
2.江苏镇江、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辽宁义州等地能够反映和代表察哈尔蒙古族发展史和文化成就的各类文物。
(二)有关原察哈尔(地区)本土文化的文物
1.原察哈尔地域内外发现的与察哈尔有关的、反映察哈尔地区历史、文化及人物掌故(包括察哈尔籍贯,在察哈尔生活、活动过和与察哈尔相关的人物)的碑、志、牌匾、文献、家谱、名人字画及各类资料等;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各类文物(包括石器、陶器、玉器、青铜器、瓷器、铁器、木器、骨器、家具、古籍善本等)。
2.反映原察哈尔地区境内百姓在仕、农、工、商、兵,衣、食、住、行,婚、丧、喜、庆等方面的民俗文物。濒将退出或已退出现存世较少的在各个历史时期使用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盐业、渔猎、牧业、戍边等)及反映察哈尔各宗教信仰的文物和资料。
3.反映察哈尔蒙古族及察哈尔地区近现代革命斗争史的文物及资料及其它反映原察哈尔地区近现代历史、文化变迁的文物及资料。
二、征集工作流程:
采集文物征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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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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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文物清单(名称、数量、质地、尺寸、报价)、图片及鉴定意见与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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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拨付手续
察右后旗察哈尔文化博物馆
2020年6月8日